4.2 要求何种重映射,谁来做它 BACKWARD FORWARD


如果有一个用于被调子程序的显式接口并且该接口包含了一个哑参的指示性或描述性映射指令,同时如果相应实参的重映射是必要的,则对于调用的执行就好象经过显式接口中的指令解释后数据被复制到一个临时变量中以匹配哑参的映射。哑参的模板然后就象接口中定义的一样。

如果没有显式接口,则重映射就将是不必要的;这是4.6节要求的结果。

一个压倒一切的原则是参数的任何重映射对于调用者都是不可见的。也就是说,当子程序返回且调用者重执行时,调用者所访问到的所有对象在调用后必须被映射成同它们调用前完全一样。对于一个过程而言以一种对调用者可见的方式改变任何对象的映射是不可能的。

对用户的建议:一些所认可的扩展放松了这种约束;见7.67.8节的实例。(对用户的建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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